近日,阜新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丛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冯家、哈尔套、镇郊、水泉、泡子、务欢池和于寺七个人民法庭就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工作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丛凯强调,另一方面,要紧盯“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目标,做到“三个明确”。一要“明确导向,抓好主业”,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活动的主要目的,抓好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加速“立审执一体化”,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二要“明确工作,全面推进”,明确创立工作任务,切实理解指标考评体系中各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追求效率效果,全面推进创立工作。要注意建立工作台账,保证每个项目都看得见、做得实、可溯源。三要“明确重点,创立品牌”,各法庭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围绕重点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工作的本土样本,结合本地实际创立特色品牌。
各县、区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全市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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