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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动态】阜新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工作推进会
2025-04-3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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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阜新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丛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冯家、哈尔套、镇郊、水泉、泡子、务欢池和于寺七个人民法庭就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工作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丛凯总结了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工作的开展情况,肯定了全市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指出创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全市人民法庭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清楚法庭所辖区域的地域面积、村屯数量和人口数量等基本情况,明白当地风俗习惯、人文特色和风土人情。二要做到“案件清,类别明”。要清楚所辖区域案件数量、整体状况、分类状况和涉诉纠纷特征等,明白针对不同案件情况要采取合适的工作做法。三要做到“形势清、发展明”。要清楚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辖区经济发展方向等情况,明白如何围绕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丛凯强调,另一方面,要紧盯“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目标,做到“三个明确”。一要“明确导向,抓好主业”,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活动的主要目的,抓好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加速“立审执一体化”,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二要“明确工作,全面推进”,明确创立工作任务,切实理解指标考评体系中各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追求效率效果,全面推进创立工作。要注意建立工作台账,保证每个项目都看得见、做得实、可溯源。三要“明确重点,创立品牌”,各法庭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围绕重点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立工作的本土样本,结合本地实际创立特色品牌。


各县、区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全市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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