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市委政法委深入落实《2025年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出台阜新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条重点举措。
1.打通政企对接服务壁垒。深入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检察开放日”“警企结对共建”“律所联商会”等活动,聚焦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进“政企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了解法治需求,提供法律服务,按需组织法治体检,切实为企业解难点、止痛点、梳堵点。
2.畅通涉企诉求反映渠道。持续畅通0038号邮政信箱、政法接待窗口、12345平台,收集投诉举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梳理甄别后移交政法单位核查办理,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
3.推进行刑衔接权益保护。加强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推进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实现涉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依法对接,防止“以罚代刑”“不刑不罚”。强化检律协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线索移送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4.多元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调解方式,解决涉企纠纷。大力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老哥调解法”,提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效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千人解万纷”机制落地见效。加强智慧诉讼服务建设,推动家事、医疗、相邻关系、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纠纷案件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一站式化解。
5.依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因资金流动性困难暂时不能履行合同、清偿债务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减交缓交诉讼费用。
6.快速及时推动降本增效。优化诉讼服务,推行网上立案和人工咨询服务,材料齐全的案件1小时内完成立案,材料不全的案件一次性告知补正,严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升司法效率,适用实体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二审案件30日内完成询问、60日内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程序性案件15日内办结,诉前调解及实体审理案件分别于15日、20日内办结,重大争议案件30日内办结。规范诉讼费退费流程,案件结案后7日内退费。全流程压缩时限,执行案款到账后15日内退费。
7.做优检察护企业务品牌。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法律咨询和司法救济职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诉求响应”和“全流程”闭环管理服务。对首次提出刑事申诉、申请国家赔偿和立案监督的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建立优先受理、快速流转、跟踪督办机制。
8.容缺受理提升行政效能。推行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受理+预约受理”双通道,落实容缺收件和一次性补正告知机制,降低企业申请门槛。对涉企复议决定执行情况全流程跟踪,100%回访,重点督促行政协议类案件履行,对拒不履行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问责,确保复议决定刚性执行。
9.优化政务窗口简化流程。创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动态公开服务目录。各级服务中心按照15分钟办理设置窗口数量,科学增设潮汐窗口,推进同一事项全市标准化办理,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类事”“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
10.加大减免公证惠企费用。全面建立涉企公证服务清单化管理机制,动态梳理企业高频公证需求事项,实现优先受理、容缺办理。对企业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费用给予30%减免,对重点投资项目企业和小微困企业给予60%减免。
11.深化涉企司法服务保障。开展“涉企超审限积案清理”和“涉企信访积案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法采取“活封”“活扣”快速执行等方式,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企业安心生产扩能。
1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适用惩罚性赔偿,发挥保全制度效能。聚焦阜新高端铸造件、液压零部件、电子元器件优势产业及“独角兽”“雏鹰瞪羚”企业需求,开展专项行动,精准服务科技创新。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构建全链条协同保护体系,加强府院联动监督行政执法,激发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动能。
联系电话:0418-2819266 邮箱:fxcawyx@163.com
辽ICP备 号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 邮编:123000